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實施依法治校,規范學院管理,促進學院持續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英譯為JILIN TECHNOLOGY COLLEGE OF ELECTRONIC INFORMATION),由教育部備案,吉林省人民政府設立。
第三條 學校地址:主校區在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漢陽街65號,東校區在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長青路24號。
第四條 學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屬非營利性事業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享有教學、科研、行政及財務自主權,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條 學校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遵循高等職業教育辦學規律,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六條 學校依法招收學生,對學生實施普通高等職業教育,積極拓展繼續教育。根據人才培養目標和要求,組織實施教學活動,依法頒發學歷證書。
第七條 學校主要教育形式為全日制學歷教育。學校依法確定和調整學歷教育修業年限,全面推行學分制。
第八條 辦學宗旨: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堅持服務行業、企業,服務區域經濟與社會發展,服務經濟轉型與技術進步。
第九條 辦學理念:以質量求生存,以特色求發展。
第十條 校訓:尚德 勵志 精技 強能。
第十一條 學校依法自主設置和調整專業,新增專業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報送審批或備案。
第十二條 培養目標:具有創新精神和良好的職業素養,符合現代企業要求的高素質技能性專門人才。
第十三條 學校依照法律法規和學院章程制定內部管理條例及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 學校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促進教育國際化。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十五條 學校實行中國共產黨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以下簡稱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院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條 黨委是學校的領導核心,主要職責是:
(一)學習、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依靠全校師生員工推進學校的改革和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按照從嚴治黨的方針,加強學校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充分發揮黨總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ㄈ?/span>討論決定學校的改革、發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要事項;
?。ㄋ模╊I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ㄎ澹┯懻摏Q定學校內部組織機構設置。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干部的推薦、選拔、教育、培養、考核、監督和任免;
?。╊I導學校的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眾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
?。ㄆ撸┳龊媒y一戰線工作。對學校內民主黨派的基層組織實行政治領導,支持他們按照各自的章程開展活動。
中國共產黨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由它的委員會行使其職權,履行其職責。
第十七條 黨委實行民主集中制。凡屬政策性、全局性的大事、學校建設和發展的重大問題、人事任免以及重要的黨務工作,須召開黨委會議,集體討論,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決定。
第十八條 中國共產黨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是學校的黨內監督機構,在學校黨委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對黨員進行遵紀守法教育,做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
(二)檢查黨組織和黨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對黨員領導干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
(三)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推進廉潔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
(四)檢查、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按照有關規定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
(五)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的章程規定的黨員權利不受侵犯。
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應將特別重要或復雜案件中的問題及處理結果,向學校黨委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報告。
第十九條 院長是學校行政主要負責人,其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發展規劃,制定具體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教學活動、科學研究、專業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和國際合作與交流;
(三)擬訂校內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推薦副院長人選,按照黨委會議決定和干部任免權限任免校內組織機構的負責人;
(四)聘任與解聘教職員工,對學生實施學籍管理,依照法律和學校規定對教職員工和學生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五)擬訂和執行年度經費預算方案,保護和管理學校資產,籌措辦學經費;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條 院長行使職權、履行職責,實行院長統一領導、副院長分工負責、職能部門組織實施的工作機制。
院長辦公會是院長行使職權的基本形式。院長主持院長辦公會議,處理學校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學校實行校務公開,院長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第二十一條 學校依法設立學術委員會。學術委員會依其章程審議專業設置、專業建設規劃和教學、科學研究計劃方案;評定教學、科學研究成果;評議有突出貢獻的各類專家、各級拔尖人才人選等有關學術事項。
第二十二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是教職員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的重要組織形式,依其章程行使權利。
第二十三條 學校工會、共青團、各民主黨派及群眾組織依各自章程開展活動。
第二十四條 學校圖書館、檔案室、信息網絡中心等公共服務機構,為教職員工和學生提供服務,保障教學、科學研究、行政管理等各項工作的開展。
第二十五條 學校附屬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依照法律和學校規定實行相對獨立的運營與管理。
第二十六條 學校依法對外締結協議,聯合設立組織機構,開展合作辦學與培訓、合作研究與技術開發等活動。
第二十七條 學校內設黨政職能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范圍,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責。
第三章 教學管理
第二十八條 堅持學校工作以教學為中心,教學工作以學生為中心,以育人為根本任務,積極開展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工作,確保教育教學質量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第二十九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教育教學管理,保證教育教學質量,學校依法制定和完善切合學校實際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三十條 學校各項工作必須服從和服務于育人的根本任務。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貫徹“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建立“全員育人、全過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機制,推進“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工作的有效開展。
第三十一條 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通過課堂教學以及社會實踐等途徑,教育學生樹立科學的世界觀和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
第三十二條 學校按照教學基本要求指導學校的教學工作,指導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大綱。教師嚴格按照教學大綱的要求完成教學任務。學校依據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檢查和評估教學活動。
第三十三條 全面實施和推進素質教育,不斷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優化課程體系,更新教學內容,創新教學方法,改進教學手段和教學形式,完善考核方法,促進學生知識、能力、素質的協調發展。
第三十四條 課堂教學是完成教學任務的主渠道,專業實習、社會實踐、畢業論文(設計、創作闡述)以及國防教育、軍事訓練是教育教學的重要環節。
第三十五條 加強專業建設和課程建設,逐步建成一批院級、省級、國家級重點專業和課程。
第三十六條 學校建立、健全對教學質量的動態監控和管理,實行教學督導制度、教學工作考評制度,完善學生評教制度,確保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
第三十七條 學校鼓勵教師個人和集體開展教學研究活動。實行教學研究課題立項制度,支持將教學研究成果應用于教學實踐中。每年劃拔專項經費用于教師開展教學研究工作。
第三十八條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主開展與國內外高校、學術機構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第三十九條 積極推進政、產、學、研合作,本著服務、有為、雙贏的原則,探索校企合作模式,建立校企合作辦學、合作開發等活動基地。
第四十條 學校接受國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門對人才培養工作水平的評估。
第四章 教職員工
第四十一條 學校教職員工由教師、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工勤人員組成。
第四十二條 學校對教職員工實行下列任用制度:
?。ㄒ唬┙處煹馁Y格認證和職務聘任制度;
?。ǘ┢渌麑I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
?。ㄈ┕芾砣藛T的聘任制度;
?。ㄋ模┕で谌藛T的聘任及勞動合同制度。
第四十三條 學校制定人事管理制度,對教職員工定期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對各類人員聘任、晉升和獎懲的依據。
第四十四條 學校教職員工除享有憲法、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權利外,還享有下列權利:
?。ㄒ唬┌垂ぷ髀氊熀拓暙I使用學校的公共資源;
?。ǘ┕将@得自身發展所需的相應工作機會和條件;
?。ㄈ┰谄返?、能力和業績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
?。ㄋ模┕将@得各級各類獎勵及各種榮譽稱號;
?。ㄎ澹┲W校改革、建設和發展及關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
?。﹨⑴c民主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ㄆ撸┚吐殑?、福利待遇、評優評獎、紀律處分等事項表達異議和提出申訴;
?。ò耍W校規則或者聘約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五條 學校教職員工除履行憲法、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義務外,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ㄒ唬┱湎Ш途S護學校名譽,維護學校利益;
?。ǘ┣趭^工作,盡職盡責;
?。ㄈ┳鹬睾蛺圩o學生;
?。ㄋ模┳袷貙W校規章制度;
(五)學校規則或者聘約規定的其他義務。
學校教師應為人師表,教書育人,努力創新,傳播先進思想,培育高技能人才。
第四十六條 學校加強教師培養、培訓工作。拓寬教師進修渠道,鼓勵中青年教師在職攻讀高一級學位。為教師參加進修培訓和開展教學、科研、創作以及進行學術交流提供便利條件,也為其他教育工作者在職接受繼續教育提供便利。
學校要把“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作為學校師資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尤其是專業課青年教師實踐教學環節的指導能力將作為重要培養環節予以關注。
學校規范教師的學術行為,引領教師樹立良好的學術道德風尚。
第四十七條 學校依法建立權利保護機制,維護教職員工合法權益。
第五章 學生及校友
第四十八條 學生是指被學校依法錄取、取得入學資格,具有學校學籍的受教育者。
第四十九條 學生除享有憲法、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權利外,還享有下列權利:
?。ㄒ唬┕浇邮軐W校教育,平等利用學校公共教育資源,獲得增強實踐與創新能力的基本條件保障;
?。ㄈ┕将@得在國內外深造學習和參加學術文化交流活動的機會;
?。ㄋ模榘l展個性獲得全面的素質教育;
?。ㄎ澹┮勒辗珊蛯W校規定組織和參加學生社團;
?。┕将@得各級各類榮譽稱號和獎勵;
?。ㄆ撸┲ど婕皞€人切身利益的事項,對教學活動及管理、校園文化、后勤服務、校園安全等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ò耍o律處分和涉及自身利益的相關決定表達異議和提出申訴;
?。ň牛W校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十條 學生除履行憲法、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義務外,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ㄒ唬┱湎Ш途S護學校名譽,維護學校利益;
?。ǘ┳袷貙W校學籍管理規定和學生行為規范;
?。ㄈ┳袷貙W??荚囍贫群瞳@得學歷的相應規定;
?。ㄋ模┌匆幎ń患{學費及有關費用;
?。ㄎ澹圩o并合理使用教育設備和生活設施;
?。W校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十一條 學校引導學生養成珍愛生命、尊重人權、尊敬師長、誠實守信、愛護自然、熱心公益的良好品性。
第五十二條 學校建立學生權利保護機制,維護學生合法權益。
第五十三條 學校及教職員工多關心困難學生,為其成長成才提供必要幫助。
第五十四條 學校對取得突出成績和為學校爭得榮譽的學生集體或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違紀學生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五十五條 學校為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畢業證書。
第五十六條 學校以校友聯誼會等多種方式聯系和服務校友,凝聚校友力量;為校友的繼續教育和發展提供便利和條件;鼓勵校友參與學校建設與發展工作。
第六章 經費、資產、后勤
第五十七條 學校的經費來源主要包括財政撥款、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
學校積極拓展辦學經費來源渠道,籌措事業發展資金;鼓勵和支持校內各單位面向社會籌措教學、科研經費及各類獎助基金。
學校充分發揮教育基金會在吸引社會捐贈、募集資金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增加辦學資源。
第五十八條 學校堅持勤儉辦學,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建設節約型校園。
第五十九條 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預算指導、集中核算、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制度和審計監察制度,完善監督機制,保證資金運行安全。
第六十條 學校對擁有的資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依法進行自主管理和使用。
第六十一條 學校加強對校名等校有知識產權的保護和合理利用。
第六十二條 學校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資源,提高資源使用效率。
第六十三條 學校不斷完善后勤管理和服務體系,為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提供保障。
第七章 附則
第六十四條 學校依照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本章程生效之前制定的學校規章制度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生效之后制定的學校規章制度,不得與本章程相抵觸。
第六十五條 本章程經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由中國共產黨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討論通過,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準批復備案后實施。
本章程由中國共產黨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代表大會負責解釋和修改。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授權中國共產黨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對本章程進行部分修改。
學院地址:吉林省 吉林市 龍潭區漢陽街65號 郵編:132021 聯系電話(院辦公室:0432-63426608,招生工作辦公室:0432-63426560,就業創業指導中心:0432-63426617)Copyright 版權歸屬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吉ICP備05008689號-1 吉公網安備:220203020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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